据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9月5日消息称,2016年度流通领域眼镜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其中忻州不合格的有:
山西省工商局2016年度流通领域眼镜抽查检验不合格汇总表
一、抽检原则和抽样区域:
全省11个市及部分县区;本次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实施抽检。
二、判定依据:
眼镜:配装眼镜判定依据gb13511.1-2011,gb10810.1-2005;太阳镜判定依据gb10810.3-2006、qb2457-1999。
三、抽样批次和检验结果:
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眼镜224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不合格率12.5%。
抽检中发现,眼镜标识标志不合格问题比较突出。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的责令改正,不予公示。对于其他项目抽检不合格的商品,我局已责成辖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继续销售以上不合格商品的,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