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针对商业保理行业的当前市场情况以及保理的创新业务,总结当前保理行业普遍企业可能存在的集中风险情况及对应可缓解的措施。
01、关于行业政策
1.1 2016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
(1)增加电票交易主体。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外、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加入电票系统)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
(2)明确了必须通过电票办理大额(300万、100万)商业汇票的日程,强制提升电票业务占比。即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必须全部通过电票系统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必须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3)明确电票系统接入分为直接接入和代理接入两种。这一点与大额支付系统的接入是一样的,此外,强化直接接入电票系统的金融机构在提供代理接入服务时对被代理机构的真实性审核,应对被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而且必须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被代理机构核实确认。
(4)创新电票系统内商业信用。央行支付结算司此次明确可以探索采用保函、保证、保贴业务等形式来增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并且鼓励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进行信用评级,利用电票系统的评级信息登记功能。
(5)采用dvp结算方式。已开通线上清算功能的金融机构间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原则上必须为票款对付(dvp)结算方式,以保证电票结算的安全。
1.2 2017年10月31日央行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主要新增:
(1)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质押登记办理(2)登记期限:从“1-5年”扩展为“0.5-30年”(3)完善应收账款定义:增加兜底条款(4)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细化为“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以契合目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5)首次提到了项目收益权可质押。
登记期限及细化债权概念可以更好地满足账期较短的普通贸易类应收账款融资,以及账期较长的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权为质押的融资需要,上市公司再融资渠道也得到了拓宽。
02、商业保理行业规模现状
2.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3月,累计促成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6.7684万亿元,比2017年3月末的4.43万亿元同比增加52.78%。
2.2 我国商业保理企业及业务情况数据
2016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已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融资余额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服务的中小企业超过10万家。2017年,商业保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趋势,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8261家,比2016年增长了48%,实际开业约1600家,业务总额达到1万亿人民币,融资余额约为2500亿人民币。
工业应收账款金额近一年来增速趋缓,截止2018年3月,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为12.8万亿元,同比增长9.4%。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及应收账款融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0万亿元。预计到2021年,市场规模将接近20万亿元。
2.3 保理企业融资渠道
保理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企业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有强大的股东背景及厚实的资金是实力是影响保理企业融资规模发展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企业对资产证券化这新型融资渠道愈演愈烈,虽当前该渠道仅占保理公司融资渠道的5%,但从资产证券化的市场上看,保理abs产品的占比自2015年第一只保理abs产品发行后,呈现爆发式增长,业内人士认为从近年的项目规模和发展速度来,保理abs产品在资产证券化市场或成为主流。
根据券商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和2017年资产证券化增速分别为66.6%和69.9%。目前我国企业abs市场蓬勃发展,仅2017年就有497单新发行的企业abs,合计融资规模约8098亿元,相比较信贷abs,企业abs的基础资产类型更加丰富(19种),资料来源除了非金融企业也包括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应收账款、企业债券及信托受益权外,还有ppp项目、保理融资债权等。
03、保理行业创新模式
3.1 电商平台保理模式
电商平台较强的大数据风控能力是其开展商业保理的核心优势。电商平台作为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通信和计算科技的交易平台,通过对客户的交易数据、支付习惯、信用记录等信息的积累而开展的大数据分析将为商业保理开展提供较为有效的风控。(如京东邦汇保理、国美信达保理)
3.2医疗行业保理模式
据同花顺数据,a股医药商业公司中,上海医药截止到今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329.5亿元,位居榜首。在上市医药商业公司中,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的上市公司约30%,医药企业应收账款压力较大。(如鑫科保理、耀盛保理)
3.3 第三方平台保理模式
2009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保持50%以上的年均增速迅速扩大,2015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规模达49.5万亿,2016年增长至99.27万亿元。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的同时又开展保理服务,形成基于支付平台的新型商业保理模式。开展该模式的保理公司如,快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图所示)、上海富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富友支付)、商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阿里系)等。
3.4 航空行业保理模式
航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一般为:账龄为0-3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5.76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2.86%。主要的应收账款产生来源于空货运以及大型专包机的费用。涉及航空行业保理公司:鑫银保理(机场、航空公司)、上海摩山保理(差旅)、耀盛保理、渤海保理等。
3.5 租赁行业保理模式
在租赁行业的保理融资中,保理商更关注承租人的还款能力和财务状况,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核相对简单,只要租金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保理商就会购买租金收益权,租赁公司可以实现快速融资。
04、总结
保理企业优质资产获取
龙头保理企业的资产获取大多依靠股东资源背景,如滇中保理依附滇中集团上下游产业链、国核保理依附国家电投上下游产业链、国美/苏宁依附其平台上游供应商群等,在获取其庞大客户信息群的基础上,开展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保理融资业务。其资产开发成本低、资产较为优质,相比自行开发客户的保理企业而言,更具有对客户的可控能力。
保理企业融资渠道—互联网&资产证券化
市场上多数保理公司均已设立与互联网的关系,从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获取投资者资金的渠道大量降低了保理企业对银行授信的依赖关系。但近期(2017年11月),商务部发函,关于要求做好商业保理风险防范有关工作,重点关注商业保理公司四大异常经营行为。其中,第一条为,商业保理公司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融资,且融资规模较大的,特别是关联公司同时运营网络借贷平台。
近年来,保理企业除平台融资外,资产证券化也是保理企业的融资渠道之一。在商业保理领域,2015年5月19日国内首单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摩山保理一期”在上海证交所成功发行,方正保理、京东保理、海尔保理等也相继发行了证券化产品。
保理企业的规范发展
近期,行业监管政策趋严,租赁、保理企业或将由银监会指导、地方金融办监管,保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为既定趋势。